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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隆轟隆,火車輪子摩擦軌道的聲音從腳底下傳來。
坐在中排靠窗位置的我,現在只能往前走,而不能再回頭…

親愛的日記,
這是我們第一天認識,而我,目前也只剩下你這一個朋友了。

先跟你簡單的介紹一下我的行李,裡面其實很簡單,只有幾件夏天的T桖、換洗的內衣褲、還有一件繡有王建民40號的洋基外套。

是啊!我離家出走了!而且是臨時決定的,你看我簡陋的行李就可以知道了。

你一定也跟很多人一樣想問我:『為什麼?』
其實這也是我決定將你帶在身邊的原因之一,我需要有人聽我傾訴,傾訴我的人生…

我的父母親,在我從小就分居了,原因跟所有單親家庭差不多,因外遇而離婚。
法院將我判給了經濟能力較為優渥的父親,而我的母親,則是在我國二的時候,嫁給了一位商人,聽阿米他媽媽說,我母親已經跟那位商人一起去國外居住,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母親跟父親離婚的原因,是因為當年爸爸跟他經營建材公司的秘書阿姨發生了不倫戀情而被媽媽發現,經過一番爭吵後,他們決定離婚,然後就丟給我現在這個不完整的家庭。

我的父親自從離婚後,開始每天酗酒,每回喝醉酒回家,都會叫我起來罰跪,甚至還會用繩子將我綑綁住,然後一邊罵我「死賤種!」「居然跟有錢人跑去國外享清福!」「幹!」…
我想,他只是把我當成了母親而已,所以我從來不曾反抗過他的蹂躪殘暴。

父親是個很愛面子的人,他從來不會反省自己,從小到大他都只會怪別人不好,連他跟秘書阿姨被媽媽親眼抓姦的那一刻,他也是大聲的怒罵媽媽居然騙他要出差,根本就是故意設下陷阱,讓他有機會跟秘書阿姨發生關係。

很扯的理由對吧!

我身體的傷痕隨著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也隨著父親體內酒精一天一天的增加,所以傷痕淤青對我來說,就像是一件五花十色的衣服,烙印在我的皮膚上。班上的同學對我避而遠之,還有人一天到晚嘲笑著我的家庭。所以,今天我在下課的時候,終於忍不住而拿美工刀刺在一天到晚嘲笑我的李币文腿上。

你會同情我,對吧?!
他真的很可惡,當我將刀片刺插在他腿上時,看著他痛苦的大叫,說真的,我有種很大快人心的感覺,就像我想把刀狠狠刺向我父親心臟的那股衝動般令人痛快。

昨天晚上,我父親又對我拳打腳踢了,還對我說:「每次看到你就不爽!如果世界上殺人無罪!我第一個就先捏爆你的腦袋,然後再去殺了你那下賤的母親。」

自從媽媽嫁給了別人,爸爸再也沒有跟秘書阿姨聯絡,個性也越來越偏激,除了酗酒抽煙,就是打我,公司要管不管的,聽阿米他媽媽說,爸爸的公司好像快要倒閉了!而我,如果不趕快離開他,我想應該很快就會變成他倒閉後的發洩品,而且會被他殺掉。

阿米,是我最要好的同學,也是班上唯一一位會讓我去他家玩的朋友,說穿了,我這個可憐蟲只有他這麼一個朋友。

當然,現在還有你。

今天,我決定離開我爸爸的魔掌,我要過我自己想要的生活,我不要再生活在恐懼之中。
於是我偷了爸爸皮夾子裡面的所有現金(其實也只有幾百塊錢),帶著行李跟你,買了離台南很遠很遠的台北車票,我決定去那個遙遠的城市生活!

我的手,正興奮得發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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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發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