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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日記:

今天是爺爺頭七,爺爺會回到家來

所以我今天要穿帥帥,好讓爺爺投胎前還記得他的孫子遺傳到他的帥

哈!

重點是這個月的柯夢,仍舊是我跟女王一起來寫兩性專欄

我這一期寫的主題是『要改造別人之前,是不是該先改造一下自己』

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買柯夢來看看摟!

順便po上我上一期寫的文章『拒絕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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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日記:

男女男女男,啊!我多說了一個男!
談起做愛,讓人第一聯想到的,絕對是男生。沒辦法,自古以來,男人總是自傲地將做愛掛在嘴邊,彷彿沒有了男人,這世界就沒有『做愛』這動作跟名詞似的。

小珍,22歲,年輕漂亮,身材完美,令每一個男人走過她身邊時,總不免要偷瞄上幾眼,可是她卻有個跟她交往多年的帥哥男友,在這樣天作之合的外型下,讓所有人都不會覺得有任何浪費;但天生愛狩獵的男人,體內存留的獵人基因總是不斷地驅使她男人尋找新獵物,加上外型長得帥,所以小珍她男友在與她之外的世界,總還是收穫滿滿。

女人,往往是為了愛而愛,而男人,是為了性而愛居多,這項法則是大家所熟悉的。天真的小珍就是典型的例子,當她發現男友偷腥的當下,只是一昧地將事實往肚裡吞,以為體內的愛情成分會將這些難嚥的事實消化成為她對他們愛情的一項犧牲、一個浪漫又勇敢的犧牲。

真傻!對吧!

其實在我週遭也常聽過很多例子,一向勸合不勸離的我,遇到這種事兒我總是會建議對方快快分手;我知道兩個人會在一起是因為『愛』,而要分開時,愛也成為兩人之間的最後一條最常拉扯的連繫線。我是個簡單的生物,在我的世界裡面並沒有太多的選擇題,只有單純的是非題,也就是『快樂』跟『不快樂』、『要』跟『不要』、『對』與『不對』…等的差別而已,想太多往往只會讓人思緒更加混亂,而失去了對自己有利的判斷。我常跟女朋友說:「如果我們在一起不快樂了,那就分開吧!」因為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是要快樂才會長久,當你們彼此因為生活習慣、個性、猜忌、劈腿、怪癖…等眾多因素而不再快樂時,我覺得分開反而是件好事,或許會因為「愛」而讓人割捨不下,但是免強留下來的,往往都還是一樣的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上演,兩個人的『愛情』就這樣每天不斷重複再重複,吵架的問題也都一樣,直到兩人再也受不了了,然後各帶著『恨』這個紀念品,在你往後每個夜深人靜或黃湯下肚後,拿出來自己品嚐,或在友人面前像個瘋子一樣大聲抱怨。

何必呢?是吧!

「林發條,你好無情喔!」小珍指著我說,
「傻女孩,這不是無情,而是因為,我也是流著獵人血液的男人啊!」我伸出食指,駁回了她的質疑。我不敢說,每個男人都一定是壞蛋,但我可以清楚的告訴你,完全沒有貪婪跟野心的男人實在是少之又少,更何況那句『男人不壞,女人不愛』,更是替很多男人找到了使壞的藉口。

「放開那女孩!」周星馳電影【功夫】裡面的小主角大聲說得起勁,而真正能放下所有的,其實只有你自己,並非任何英雄就能輕易搭救。小時後常常聽大人說:「快樂是一天,不快樂也是一天,當然選擇快樂的過。」是啊!快樂,除了別人可以給你,你自己也是可以給自己的!畢竟,人的情緒是來自於自己本身,並不是別人可以操控的!小珍同學,女孩子天生本能的相信愛,這點妳有,但女孩子天生容易被愛矇蔽所有,這點妳也是有;最近,又聽到了很多朋友打來的哭訴電話,問題幾乎都是大同小異,同樣的一個問題,在眾多不同女孩的想法裡,得出來的結論居然都是一樣,這不免讓我開始相信那些兩性專家們的說法,統計學真的有其偉大與巧妙的地方。

女孩們,打從心裡讓自己站起來吧!來場獵殺男人的計畫如何?!
拿起妳們那塵封已久,貼滿水鑽的粉紅獵槍,一一瞄準男人的心臟射擊,不必擔心會一槍斃了他們,因為現在的男人,大多已經沒有『心』這器官了。

碰!獵物完美的應聲倒地…
只是…只是…
本文並…並沒有叫妳們…集體獵殺作者啊…(倒地不起)

【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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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呀!

我們暗黑圖文界近期內會開始發新文章了!

大家除了逛我們的部落格外,也別忘了來這邊看看喔!

我今晚就率先發表了新文章

記得來回應一下 >_^

【終】

請大家來幫我投個票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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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發條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7) 人氣()